室友公司的工资结构是,底薪加佣金,对所完成业绩在4倍底薪以上的部分提取25%作为佣金

到了年底,他打算跟老板谈加薪的事,他好多同事也在谈加薪,老板的一贯做法是提高业绩出色的员工的底薪

我俩说着这事,尴尬地发现,4×0.25=1,就是说无论你做得多好,到手的总收入总是相当于0底薪加上业绩的25%,干多干少都是一个比例,这根本不能算是激励。所谓高业绩能得到高底薪,对员工不意味着任何实惠

真正让我俩寒的是,他的同事们——有的在盼望来年底薪能有一定金额的增加;有的在劝他跟老板提出争取涨几千的底薪,因为想涨一万的底薪即使对业绩出色如谁谁谁也难以实现;有的为了刚刚涨了一定金额的底薪而高兴…… ……唉,他们也都不是刚入行的了

配合这个朝三暮四策略,他们老板还有另一套在实际中施行的策略,就是如果某员工的业绩达不到4倍底薪这个数额,就解雇该员工